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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委会
主任:刘龙海
副主任:李选民 宋刚
委员:胡艳芳、藏开华、于健、张红星、赵桂琴
二、仲裁委员会
李选民、宋刚、袁耀久、藏开华、于健
三、裁判及工作人员
裁 判 长:袁耀久
副裁判长:藏开华、于健
裁判 员:王云祥、俞淑凤、于素建、刘金铭、邵建国、李建国、张恭海、郑华全、查希平、张红星、董典同、刘书墨、盛卫卫、李伟、于世辉、刘坤、孙显彬
记录 员:袁玉兰、徐彦宏、李丽华、刘学梅、苗慧珠、张志香、左桂芬、于秀英
场 地:赵红(小)、郭恒、王展云
总 记 录:于健
二、 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5月10日下午16时开始
地点:北院排球场
三、 参赛报名办法
1、男、女排球赛以分会为单位组队,参赛队员必须是学校工会会员或我校外籍教师。
2、各队限报12人(含领队、教练各1人),不能独立组队的分会经校工会同意可组建联队参赛。
四、 比赛办法
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排球规则执行。
1、女队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经抽签分组,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小组的前两名交叉决1—4名;小组的3、4名交叉决5—8名。男队由于队数少,不分组,进行单循环赛,循环赛前四名进行交叉赛(1:4;2:3)
2、小组及交叉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按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计分。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方法决定名次。如两队以上积分相等采用:A(胜局总数)/ B(负局总局)=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仍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数)/ 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Z值仍相等则采用抽签决定名次。争夺前六名的决赛采取五局三胜制。
3、比赛期间:周一至周五均为下午16:00开始,如因天气原因或全校性活动而影响的比赛场次,顺延到本组的最后一场后进行。
五、 奖励办法
前六名给予名次奖励,其他各队发参赛纪念奖。中途退出比赛或弃权场次达2场的参赛队不发纪念奖。
六、 注意事项
1、第一场比赛16:00正式开始,第二场17:00正式开始。参赛队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迟到超过15分钟则判为弃权。
2、裁判员、记分员应提前10分钟到场,做好赛前准备工作,若因故不能到场的裁判员、记分员自行找人代替,以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3、 5 月 7 日 下午4:00在科技楼1603会议室召开裁判员会议,5:00召开记录员及场地工作人员会议,请按时参加。
校 工 会
2010年5月6日
附 :比赛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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