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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各分会: 4月14日凌晨7点49分,青海省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房屋大量倒塌,道路损毁,桥梁断裂,山体滑坡……地震给玉树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另外,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工会、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鲁教财字〔2010〕9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经校领导同意,定于从现在开始至5月15日在全校开展抗震救灾捐款及“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捐赠原则 指导思想:通过开展抗震救灾捐款及“爱心一日捐”活动,一是人人发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向玉树灾区受灾同胞伸出援助之手,奉献爱心,捐赠善款帮助灾区人民抗震救灾,重建家园;二是以“汇关爱,助杏坛,济贫困,树重教风尚,建和谐教育”为宗旨,广泛发动教职工奉献爱心,关爱困难群体,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捐赠原则: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提倡自愿、鼓励奉献、体现爱心,重在参与,量力而行的原则。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募捐,不搞强迫命令。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从现在开始至5月15日。 (二)捐赠范围:全校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 (三)捐赠标准:原则上个人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在职人员月实发工资,各类津贴、补贴和福利收入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即为1天经济收入,离退休人员按月收入除以30天计算)。 三、捐款用途 本次捐款资金,用于青海省玉树县抗震救灾,以及按照山东省教育厅鲁教财函(2008)6号文件精神,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救助。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员要带头捐赠,做出表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大力提倡“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互助友爱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抗震救灾捐款及“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讲明捐款用途,做好捐赠动员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各部门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募集捐款时要安排专人负责《确认捐款明细表》(确认捐款明细表见附件),并做好捐款的公示工作。活动结束后,请将《确认捐款明细表》于5月17日前交校工会,黄岛校区交校区工会办公室。教职工确认的捐款将在6月份的工资中扣收。所有捐款由财务处分别汇入抗震救灾指定账户和山东省教育基金会账户,校工会将向全校公布各部门捐款情况。 附件:抗震救灾捐款及“爱心一日捐”活动确认捐款明细表 党办、工会、学生处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