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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分会:
2023年,全校工会组织和广大会员在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上级工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实现学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的建设目标,不断更新服务理念,认真履行教代会各项职权和工会基本职责,努力做“群众的贴心人,党政的好帮手”,为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校工会年度工作安排,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更好的调动基层分会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校工会决定评选2023年度优秀基层分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优秀工会干部评选要求
(一)评选数量
每个基层分会申报不超过3名优秀工会干部,在广泛征求会员意见的基础上重点从基层分会小组长及基层分会委员中推荐。
(二)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思想素质高,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强。
2.关心和热爱工会工作,认真履行分会委员职责,带头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3.工作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职工群众的要求和意愿,热心为职工办事。
4.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善于研究和探索工会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成绩显著。
二、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要求
各分会上报名额不得超过会员(缴纳会费)人数的5%。
2.积极组织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努力为教职工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
三、优秀基层分会评选要求
各基层分会对全年分会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参考《青岛理工大学工会基层分会工作考核办法(修订)》(青理工工会〔2021〕10号)对照《基层分会工作考核表》进行自查自评,基层分会工作总结中附支撑材料和自查评分表。本年度,未按时足额上缴会费的基层分会,不能参评优秀基层分会;未按时上交工作总结和自查评分表的基层分会,均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各基层分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在广泛征求会员意见基础上推荐得到大家公认的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人选;
(二)校工会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基层分会的职责履行情况及提交的自评材料对各分会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对各分会评选推荐的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人选进行严格审核,经研究后确定表彰名单。
五、表彰奖励
基层分会考核结果与工会拨付的活动经费挂钩。按校工会确定的会费收入50%标准乘以考核等级系数核定,考核等级系数分别为:优秀等级系数为1.6;良好等级系数为1.4;合格等级系数为1.0;不合格等级系数为0.8。
对所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根据《青岛理工大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青理工工会〔2021〕8号)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报送时间
请各基层分会将工会工作总结附相关支撑材料、《基层分会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1)及《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推荐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于2024年3月15日前报校工会gonghui@qut.edu.cn,纸质版经分会主席签字及所在基层党组织盖章后,报校工会黄岛校区综合服务中心803室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参评。
附件1:2023年度青岛理工大学工会基层分会工作考核自评表
附件2:2023年度优秀工会干部推荐统计表、2023年度工会积极分子推荐统计表
青岛理工大学工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