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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冶金教育学会《关于2023年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冶教会[2023]12号)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宝钢优秀教师人选一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教学、科研、师德等方面荣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同等条件下获得过校级荣誉表彰称号的优先推荐。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二)坚持工作在教学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三)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四)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五)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六)推荐人选要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人选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人选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并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三、推荐评选的名额、原则、程序和要求
(一)名额: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可在本党委(党总支)内推荐1名人选,若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以不推荐。
(二)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三)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选。推荐人选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
(四)要求:
1.荣获过该项奖励的教师不再重复推荐。历届获奖名单见附件1.
2.上报时间为2023年6月9日下午3点前。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推荐程序并对推荐人选的条件和事迹材料严格审核把关,若推荐程序不符合规定、条件不符合要求或出现材料不实等情况,则取消评选资格,不再进行补推。推荐评审表(见附件2)由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纸质版交综合楼803刘老师处,联系电话:85071031。电子版发gonghui@qut.edu.cn。
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历届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名单
附件2:《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附件 3: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评审表
校工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