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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分会:
根据青岛市总工会《关于申报选树2023年青岛市五一劳动奖和青岛市工人先锋号的通知》,现就我校推荐申报2023年青岛市五一劳动奖章和青岛市工人先锋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青岛市五一劳动奖章(以下简称奖章)申报范围:在我市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中的中国籍职工。
青岛市工人先锋号(以下简称先锋号)申报范围:在我市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的部门。
二、申报条件
(一)参加市级及以上劳动竞赛中获奖的集体和个人;
(二)组织、培训、指导职工参加市级及以上劳动竞赛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三)担任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表现突出的;
(四)在各级“查保促”“安康杯”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五)在2022年度中存在以下情况,可直接申报,不占用申报分配名额。
1.公布为“青岛市全员创新企业”的单位及1名主要负责人;
2.公布为“青岛大工匠”“青岛工匠”的个人;
3.获得青岛市职工创新成果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4.公布为“青岛市创新型班组”的集体;
5.在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明确可以直接申报的。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如有符合上述条件的,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每项至多申报一人(个)。
三、不参加申报情况
1.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奖章、先锋号或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含享受同类待遇者)的;
2.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直接授予资格的;
3.一级调研员及以上(含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四级及以上职员)领导干部;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申报工作坚持优中选好、竞争择优的原则,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申报至青岛市总工会。
(二)申报奖章、先锋号的,原则上应当具有区(市)级以上通报表扬、表彰等基础。
(三)请各部门于3月20日9时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将所对应的申报汇总表与推荐对象的简要事迹(WORD格式)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gonghui@qut.edu.cn)。其中奖章简要事迹严格控制在800字以内,先锋号简要事迹严格控制在300字以内(申报先锋号请在事迹后附上所有成员名单),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劳动竞赛组织开展、取得成效情况。
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出具推荐人选(团队)思想政治状况、师德师风和违规违纪情况书面鉴定意见,并加盖二级分党委(党总支)公章,将盖章扫描件与其他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请留存好所有相应纸质版材料,以备随查。
附件1:已获市级及以上奖章、先锋号或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直接授予资格名单
附件2:推荐人选(团队)思想政治状况、师德师风和违规违纪情况书面鉴定意见
附件3:2023年青岛市五一劳动奖章申报对象汇总表
附件4:2023年青岛市工人先锋号申报对象汇总表
青岛理工大学工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