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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分会、妇委会:
2022年,我校广大女教职工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拼搏进取,为学校发展和改革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女教职工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校工会妇委会决定在全校评选女教职工先进集体、女教职工工作先进个人和“五好”女职工。
一、推荐名额
每分会推选符合条件的女教职工先进集体1个、女教职工工作先进个人1名、“五好”女职工1名;女教职工人数超过70人的部门,可增加1名女教职工工作先进个人和“五好”女职工推荐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女教职工先进集体
1、以教研室、实验室、科室、科研团队和教学团队为单位,女教职工比例占总人数60%以上,主要负责人为女性。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工作认真扎实、主动性强且有创新精神,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业绩突出。
2、引导和教育广大女职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工会妇委会开展的活动,自行设计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提高女教职工的生活品位和质量,提振精神,凝聚力量,成绩突出。
3、自觉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积极开展“巾帼建功”、“最美家庭创建”和“女性素质提升工程”等主题活动,组织相关的交流和研讨活动,促进女教职工提高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
(二)女教职工工作先进个人
1、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在各项工作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着较高威信。
2、热爱女教职工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在学校及部门女教职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
3、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广大女教职工服务,主动为大家排忧解难,切实为女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成效显著。
(三)“五好”女职工推荐条件
1、好职工: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开拓创新、遵纪守法,积极参与岗位建功素质提升行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2、好母亲: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培养教育子女、勤俭持家、团结互助、诚信和谐、承担家庭责任;
3、好妻子:支持丈夫工作、夫妻恩爱、互相尊重、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4、好儿媳:敬老爱幼、尊敬孝顺公婆、关怀体贴、和睦相处、履行赡养义务;
5、好女儿:关心孝顺父母、温馨体贴、履行赡养义务。
(四)近三年内已经当选的女教职工先进集体和女教职工工作先进个人或“五好”女职工,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将推选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女教职工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提出的“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号召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扎实推进。
2、择优推荐。各推荐部门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对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在政治和业绩表现方面要严格审核,确保报送的候选人无不良记录。确保推选工作在教职工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地开展,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标准,推选出政治坚定、业绩突出、教职工认可的优秀典型,使评比工作真正起到调动积极性、促进工作的作用。
3、各部门推荐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同时报送至gonghui @qut.edu.cn)加盖所在部门党组织公章于2022年11月18日前报嘉陵江路校区综合服务楼803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宁利红
联系电话:86875563
邮 箱:gonghui @qut.edu.cn
附件1:2022年度青岛理工大学女教职工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2:2022年度青岛理工大学女教职工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3:2022年度青岛理工大学“五好”女职工推荐表
校工会 妇委会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