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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法》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分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称《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它是一部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对于规范社会保险关系,保障职工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社会保险法》,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 社会保险法>工会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和青岛市总工会的相关通知,在全校工会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法》学习活动。
各分会要广泛开展面向职工的宣传和学习工作。重点宣传《社会保险法》的重大意义、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权利义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全面、深入、准确学习领会《社会保险法》各方面规定。要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为《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请到工会网站导航栏目下载。
校工会
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