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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理工大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青理工工会〔2021〕3号)文件规定,经二级党委(党总支)推荐,校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校考核委员会评审,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对钢结构教研室等24个集体,张鹏(小)等28名教职工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在新的一年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紧紧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实现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的建设目标,不断提升师德涵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自觉维护新时代人民好教师的崇高形象,全面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为努力开创学校各项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