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工会文件 >> 正文
根据《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和市总对我校工会财务审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会财务报销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基层工会对个人发放奖励、补助、慰问金、帮扶救助款、慰问品、奖品、纪念品、蛋糕券、入场券等时,应完善审批手续,实名制发放并签收。
注意:
1、报销此类发票时需同时附领取人员实名签收表(手写签字),发票上的商品数量必须与签收表相一致。
2、分会、协会活动报销需附经工会审核的举行活动的通知(分会主席、协会负责人签字)或附活动照片的新闻稿截图(工会审核)、参加活动的人员签到表(分会主席、协会负责人签字)。
设立奖项的,要附参加人员签到表、获奖名单。按照《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
不设立奖项的,可以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需附参加人员签到表,名单需负责人签字,纪念品价值人均不超过100元。
二、发票签字手续完备,至少需要工会主席、经办人签字,分会经费列支的,还需要分会主席签字。协会业务,需要协会负责人签字。
购买营养品探视生病、生育教职工的,发票和申领表上需写明被探视人,并由被探视人签字。
申领教职工慰问金、补助,需详细填写申请表的各个项目。
慰问金打到教职工个人工资卡上,不发放现金。
三、报销时,要详细注明事由、举办的活动名称,不能笼统、模糊、含糊其辞。例如:不能简单写调研活动,应当写具体的调研活动名称。
四、对外支付,不得使用现金结算。报销时需附与发票相一致的pos小票、或者其他付款记录。
五、会员参加工会活动乘出租车票报销必须严格对应参加活动时间,并在活动举行年度内完成报销。
六、在A4纸上粘贴(粘贴要求同事业财务),注意发票粘贴布局,不确定的不要随意粘贴,以免影响存档。
七、报销发票必须是青岛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户头,凡是青岛理工大学户头的一律不予报销。
单位名称:青岛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
户名:青岛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
账号:53291382911086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支行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嘉陵江东路777号
未尽事宜请及时咨询工会会计,联系人:王焕焕,电话:85071065。
财务处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