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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会、基层妇委会:
2017年,我校广大女教职工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立足本职、服务妇女、创先争优,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提高女教职工工作的整体水平,激励广大女教职工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校工会、妇委会决定在全校评选 “女教职工先进集体”和“女教职工工作先进个人”。
一、评选条件
(一)女教职工先进集体条件
1、以教研室、实验室、科室及教学团队为单位,女职工比例占总人数60%以上,主要负责人为女性。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工作认真扎实、主动性强且有创新精神,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业绩突出。
2、团队精神强,维护集体利益,整体素质好,积极参加学校、工会、妇委会开展的活动,成绩突出。
3、自觉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能为本单位女教职工素质的提高,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女教职工工作先进个人条件
1、女教职工工作先进个人必须是工会会员。
2、热爱女教职工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工会、妇委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成绩显著者。
3、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广大女教职工服务,主动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切实为女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受到女教职工的拥护和信赖。
(三)、近三年内已经当选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如本年度没有特别突出的事迹,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评选名额
每分会推选符合条件的女教职工先进集体1个、女教职工工作先进个人1名。
三、评选程序
1.各分会推荐候选人。
2.评审委员会审议。
3.公示。
四、评选办法
1、各分会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女教职工先进集体1个、女教职工工作先进个人1名,并如实填报有关推荐表(简要事迹不少于600字),经党总支签署意见盖党总支章后,于2017年11月30日之前把纸质材料报科技楼1401室,黄岛校区报嘉陵江校区现代教育中心22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妇委会邮箱:fuwei@qtech.edu.cn。不按时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一、青岛理工大学女教职工工作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
二、青岛理工大学女教职工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
校工会 妇委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