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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总工会对基层工会工作先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我校工会副主席胡艳芳荣获“青岛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分会主席马莉荣获“青岛市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称号。
青岛市总工会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引导全市工会系统和广大工会干部职工立足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发挥新作用,决定授予10个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十佳标兵单位“青岛市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授予90个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和10个示范镇街工会“青岛市先进职工之家”称号;授予80个集体“青岛市先进职工小家”称号;268名同志“青岛市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授予159名同志“青岛市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称号。给授予“青岛市模范职工之家”和“青岛市先进职工之家”称号的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和2万元工会工作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