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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冶金教育学会《关于2026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冶教会〔2026〕13号)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版)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宝钢优秀教师奖人选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教学、科研、师德等方面荣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同等条件下获得过校级荣誉表彰称号的优先推荐。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弘扬教育家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二)坚持工作在教学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三)贯彻产教融合、产学研合作理念,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四)聚焦教书育人,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五)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六)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对申报教师要注重专业思政、课程思政,侧重其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并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注重实绩、扎根一线、着眼长远、师生公认原则,重点考察申报教师的实际工作成效、一线履职表现、对学校的长期贡献及师生满意度评价。
三、推荐评选的名额、原则、程序和要求
(一)名额: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可在本党委(党总支)内推荐1名人选,若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以不推荐。
(二)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三)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选。推荐人选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学校成立评审推荐工作委员会,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结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后确定上报人选。
(四)要求:
1.荣获过该项奖励的教师不再重复推荐。历届获奖名单请见附件1。
2.所有材料上报时间为2026年6月5日上午10点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推荐程序并对推荐人选的条件和事迹材料严格审核把关,若推荐程序不符合规定、条件不符合要求或出现材料不实等情况,则取消评选资格,不再进行补推。
3.推荐人选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及要求,如实填写《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请将佐证材料按表格填报顺序整理为带目录的Word或PDF文档,便于各部门审核)。评审表及佐证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工会邮箱:gonghui@qut.edu.cn。
《优秀教师奖评审表》纸质版须经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在“学校综合评价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交至综合服务中心803乙室刘老师处(联系电话:85071031)。【请确保评审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
附件1:青岛理工大学历届“宝钢优秀教师”名单
附件2: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版)
附件3:优秀教师奖评审表
青岛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