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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指示,继承和弘扬乐善好施优良传统,倡导助学兴教正能量,积极发挥慈善事业助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作用,更好地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师生纾困解难,激励优秀师生奋发向上,助力教育和谐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25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倡议》及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5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坚持依法组织,自愿参与,鼓励奉献的原则。
二、捐赠范围
全校在职教职工、校属企业等。
三、参与形式
倡议个人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
四、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五、税收减免政策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六、募集方式、管理及用途
(一)募集方式:
1、认捐代扣:为使在职教职工捐赠者充分享受有关捐赠免税的优惠政策,同时也为捐赠者提供便利,“爱心一日捐”活动继续采用认捐的方式,即捐赠者不需交现金,只要填写捐赠数额并签字确认,由学校财务处统一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2、现金捐赠:人事派遣、劳务派遣人员可以通过现金方式捐赠。
(二)资金管理:
加强对捐赠资金的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审计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爱心一日捐”资金。全部捐款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汇入山东省教育基金会账户,由省教育基金会向捐赠单位出具“山东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三)资金用途:
高校的“爱心一日捐”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困难师生、奖励优秀教师和学生、改善办学条件、资助符合山东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的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等项目。具体使用原则严格执行《青岛理工大学“爱心一日捐”定向资助金使用管理规定》(青理工工会〔2021〕9号)。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分会、各部门要提高对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认识,精心组织,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捐赠,用实际行动体现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二)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青岛理工大学“爱心一日捐”定向资助金使用管理规定》(青理工工会〔2021〕9号),让教职工了解所募得资金的使用去向,激发教职工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社会责任感,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各基层分会、各部门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募集捐款时要安排专人负责《“爱心一日捐”活动确认捐款明细表》的填报工作,并做好募集情况的公示。
请于12月 8 日下午4:00前将《“爱心一日捐”活动确认捐款明细表》(见附件)纸质版(必须是捐款人手写签名确认),加盖二级党委(党总支)公章后提交校工会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803乙室),同时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gonghui@qut.edu.cn。工会将适时对各部门“爱心一日捐”募集情况予以公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薛老师 85071027.
未尽事宜,请与工会联系。
附件:“爱心一日捐”活动确认捐款明细表
青岛理工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