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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妇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各基层组织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基本职能,进一步动员广大教职工关注和支持贫困地区儿童的成长,推动儿童公益事业发展,校党委组织部、校妇委会决定在2015年开展“资困助学”活动,为我校第一书记所在的临沂费县石井镇三个村的贫困儿童求学、成长提供帮助和支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我校第一书记所在村的三个小学(大安小学、香城小学、石井小学)中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小学生。
二、受资助人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家庭证明的儿童。
2.由于家庭成员大病或意外事故等造成生活贫困的儿童。
3.外出务工人员中贫困家庭的儿童。
三、资助标准
1.对小学阶段的在校贫困学生提供学习补助。资助标准:每年每生300元。
2.捐助人可以将捐助资金统一交由组办单位,由组办单位负责联系困难学生,也可根据当地学校和第一书记提供的贫困学生基本信息实施一对一捐助。
四、活动时间
5月11--5月22日;
五、管理
一是加强档案管理,校妇委会和各基层妇委设立“资困助学”工作档案(包括资金发放明细表、贫困儿童成长档案)。二是建立好对接关系。三是建立受助儿童与资助人联系制度。及时督促受资助的儿童每学期向捐资人写信或电话汇报自己的思想及学习情况。
希望各基层妇委会要广泛宣传开展“资困助学”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本分会的教职员工(男、女不限)踊跃捐款,奉献爱心。
六、参与方式
参与资助的老师需要填写附件一中资助人的相关信息,交给各基层妇委会,基层妇委会填写附件二,然后将附件一、附件二电子版于5月19日前统一发至fuwei@qtech.edu.cn。5月20--5月22日,由基层妇委会主任或资助人本人带着纸质版附件一到妇委会查看困难学生信息,确定资助对象,建立资助档案。
联系人:党委组织部 何云峰,联系电话:85071021;
校妇委会 宁利红,联系电话:86875563。
校党委组织部、妇委会
2015年5月6日
青岛理工大学2015年“资困助学”活动通知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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